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