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