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 重迟,外宽 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 候伺。上所欲 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 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 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 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 ?”周曰: 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 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 为令,当时为是 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