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 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 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 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 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 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