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 相放,然重迟,外宽, 内深次骨。宣为左 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 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 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 狱。狱者固 如是乎? 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 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 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