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 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 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 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