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 奴。自榆 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 之初县。禁不得 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