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