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