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 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 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 行,慈父 不子;逆 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 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 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 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 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 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