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侯自 除御史、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 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 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