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