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