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 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 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 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 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 丧,食旨不甘,闻 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