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 坐。不告 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 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 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 收孥。宗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 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 显荣,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