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 君车者罪 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 游果园, 弥子食桃而甘, 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 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 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 之行未变 於初也,前 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 也。故有爱於主 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