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 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 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 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 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 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