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 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 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 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 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 “是尝矫驾吾车 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 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 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 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 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