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