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 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 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 升,钻燧改火,期可 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 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 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