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 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 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 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 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 汲黯庭诘弘 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 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 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