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 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 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 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 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 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