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