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 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 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 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 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党 与颇及江都 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 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 又尽与其姊 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 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 。国除,地入 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