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