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 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 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 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之 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