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