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 为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 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 矣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 著,则贤不肖别 矣;刑禁暴,爵举贤 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如此则 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