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文侯时,西门豹为鄴令。豹往到鄴,会长老,问之 民所疾苦。长老曰:“苦 为河伯娶妇,以故 贫。”豹问其故,对曰 :“鄴三老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,收取其钱得数百万,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,与祝巫共分其馀钱 持归。当其时,巫行视小家女好者,云是当为河伯妇 ,即娉取。洗沐之 ,为治新缯绮縠衣,间居斋戒;为治斋宫河上, 张缇绛帷,女居其中。为具 牛酒饭食,十馀日。 共粉饰之,如嫁女床席,令女居 其上,浮之河中。始浮,行数十里乃没。 其人家有好女者,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, 以故多持女远逃亡。以故城中益空无人,又困贫,所从 来久远矣。 民人俗语曰‘即不为河伯娶妇,水来漂没,溺其人 民’云。”西门豹曰 :“至为河伯娶妇时,原三老、巫祝、父 老送女河上,幸来告语之,吾亦往送女。”皆曰:“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