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