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 租税,夺 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 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