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 丧不已久乎?君子 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 不为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 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 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