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 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 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 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 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 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 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 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 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 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 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 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 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