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 王令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 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 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 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 人胡服,子独弗服, 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 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 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 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 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