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