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