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 费也。残费已 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 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 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 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 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 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 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 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