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 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,为 母之故而犯刖 罪!”与君游果园, 弥子食桃而 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 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 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 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 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 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 於主,则罪当而加 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