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 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 差次名田宅,臣 妾衣服以家 次。有功 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