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 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 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 人,吏所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