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 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 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 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 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 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 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