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 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 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 循三尺法,专以 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 曰:“三尺安出 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