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