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 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治大 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 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 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 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 狱。狱者固 如是乎? 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 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 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