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 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 伺。上所欲挤者 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 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 尺法,专以人 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 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 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