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