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 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 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 及江都王建。建 恐,因使 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 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 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 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 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