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 罪之有也 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 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 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 阳僵弃酒。主 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 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 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 而有类妾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