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