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